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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创新方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科发财〔2008〕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协:
“自主创新,方法先行”,创新方法是自主创新的根本之源。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领导多次对创新方法工作的重要批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切实加强创新方法工作,从源头上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根据《科学技术进步法》,我们研究提出了《关于加强创新方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创新方法工作的若干意见
科学技术部 发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中 国 科 协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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