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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较早就开始注意控制干电池中汞的含量,禁止生产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20世纪90年代初,主要发达国家实现了电池的无汞化(含汞量在0.0001%以下),并已淘汰了汞法烧碱、汞法醋酸等耗汞工艺,汞的消耗量已经很低。目前,美、日、欧盟等地区并没有把群众日常生活使用的普通干电池作为危险废物对待,也没有强制单独收集处理普通干电池的法律。少数国家的电池工业协会和城市曾经组织过普通干电池收集活动,现在这类活动已经很少见了。
在电池的管理政策上,可以概括为两大类:第一类是针对普通干电池的。政府要求制造商逐步降低电池中的汞含量,最终禁止向电池中添加汞。这项要求是淘汰所有含汞的产品和部分工艺而不仅仅是针对电池行业。对于报废的普通电池,没有强制单独收集处理,如果哪个城市或企业自愿单独收集处理,国家既不鼓励也不限制。第二类政策是针对可充电电池的。通过立法要求制造商逐步淘汰含镉电池。目前,镍氢电池、锂电池正在逐步替代镍镉电池。一些国家的电子制造商协会开展了可充电电池的回收利用工作,效果也比较显著。这主要是因为可充电电池总消耗量相对较少,应用范围较小,容易收集且回收价值较高。
据了解,目前日本、瑞士两国各建有处理废电池的工厂,原来主要处理含汞普通废电池,现在则主要处理可充电电池。由于废电池数量较小,设施的生产能力有一部分闲置。德国的作法是把收集到的废电池放置在废弃的矿坑中存放,采用此种方法存放前,必须要对所选择的矿坑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进行防渗漏、封存等特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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