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自1984年成立以来,在中国科协、原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和工业局的领导下,在有色金属行业各企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参与下,做了大量的国内外学术交流、科技咨询和科技刊物出版等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的科技进步,为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的迅速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目前,在我国政府机构进行重大改组、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撤消的新形势下,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有色金属科技人员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更显突出和重要。学会将扩大服务范围,面向我国广大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在为有色金属行业服务的同时,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和壮大,目前已成为发展我国有色金属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为了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学会工作,为发展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做出更大贡献,我们衷心地希望您单位能参加到有色金属学会团体会员的行列中来,以便进一步支持和参与学会的工作。根据学会章程,团体会员为有色金属及其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可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优先派员参加学会组织的活动; 2.优惠参加学会组织的各种技术活动和取得学会出版的各种刊物、技术资料和技术信息; 3.优先派员参加学会组织的各种国际技术交流、学术会议、技术考察等活动; 4.可委托学会进行技术咨询,举办科技培训班及国内、国际学术会议; 5.遵守学会章程; 6.享有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和监督权; 7.负责组织本单位学会工作,并完成学会委托的任务,协助学会开展有关活动; 8.定期按规定交纳会费(按民政部规定,并根据单位规模,每年会费为1—3千元),在经济上适当资助学会工作。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团体会员申请表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 2001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