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关于征集智库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0收藏本文关闭本文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强化科技战略咨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重要精神,推动智库成果资源汇聚、共享应用,加快构建高端科技创新智库体系,更好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中国有色金属学会面向学会理事会员单位、学会分支机构、地方学会征集科技群团智库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采集的范围及类型

  征集的智库成果是指各单位开展决策咨询、政策研究等智库工作以来,所形成、积累的已有历史智库成果(不包括在研课题及计划立项研究的课题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已上报各级党和政府的政策建议等成果;(2)正式出版或正式刊发的智库报告成果;(3)已被采纳并转化为政策条款的成果;(4)已被采纳并编入国家或地方重大项目(计划)的成果;(5)已被采纳并落地实施的成果。

  二、成果报送内容

  报送内容包括“成果清单”(参考附件一)和“成果全文”两个部分。每个成果要求内容完整,且保持独立性(如有成果合集,应拆分成单个成果),逐一编号,一次性提交。

  1.成果清单

  成果清单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成果名称:要求与成果全文中的标题一致;

  形成时间:即成果刊发、出版、上报、采纳等时间,格式为“年/月/日”,如日期信息不详,至少填至年份;

  学科分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参考附件二)中62个一级学科或学科群的代码填写。跨学科的可填写多个代码,最多不超过三项,代码间以“/”分隔;

  成果类型:根据上述五种成果类型,在表格中填写相应编号,可填写多项。

  应用说明:请对所选成果类型情况进行备注说明,如成果报送、采纳、批示的有关党政机关、成果出版或刊载媒体名称、对应采纳成果的政策条款、对应采纳成果的项目名称及级别(国家级、省市级等)、对应采纳成果的落地实施说明等。

  作者信息:需填写作者姓名、职称和所属单位。

  2.成果全文

  原则上提交word版成果全文。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普  

  电  话:010-63971451  13601241299

  邮  箱:nfsocgnb@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有色金属学会

  

  附件一:成果清单模板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

  下载附件请扫描二维码,网盘链接如下:

  https://pan.baidu.com/s/1HvVQDcyzbfm7varjb3T_Kw

  提取码:1234

(资料来源:中国有色金属学会)